【评优资助】工学院2014年评优工作方案
点击数: 日期:2014-10-10
各11、12、13基层班级:
为促进“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充分发挥“身边的榜样”的激励作用,努力在我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风气,促进全院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同时,切实解决我院部分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学院现开展2014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本着“以评优奖励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以评优发掘典型,以典型树立榜样”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同时要积极贯彻资助类奖学金“重在资助、兼顾奖励”的指导方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图强,促进全体学生不断进步和成长。
二、评优管理与学生资助小组名单
为做好我院2014年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工学院2014年评优管理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于翠霞 于文华
副组长:李文彬 陈劭 延晓康 张厚江 陈来荣 张军国
办公室主任:陈洪波
办公室副主任:黄晨 张绍全 纪伟 孙刘羊子 孙喆
办公室成员:各班班主任 团委学生事务中心干部 班级负责学生干部
三、评优基本条件
1、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3、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四、评优工作要求
1、学院召开班主任会、班级例会,传达学校评优工作要求。
2、各班召开班会,具体落实工作。
3、各班在认真计算个人成绩及班级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召开班会,对照文件进行评选。以下所列各项奖、助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通过,并获得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学工系统申报。
4、三好学生的评选要经过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三个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经过自我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
5、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每位同学原则上只可获得一项助学金类申请。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各类奖、助学金中对各申请人进行奖项调整;所有奖、助学金一旦确定,将统一通过学校补助卡下发。
6、各奖、助学金项目的申请经过基层班级民主评议后,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未按期上交材料者,将不予考虑。
7、学院对班级上报参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对参评学生材料进行核实,评选名单将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评选项目介绍
工学院2014年奖学金、助学金介绍
奖学金类 | ||||
奖学金名称 |
学院名额 |
奖学金介绍 | ||
国家奖学金 |
11人 |
该项目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具体评选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执行。 1、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针对 11、12、13级本科学生) 2、资助金额:8000元/人·年 3、评选办法: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初评后组织答辩评审,内容涵盖学习状况、科技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 4、申请条件: 1)评审资格:上学年综合成绩前两名且学积分前三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热爱本专业,立志在本专业做出贡献;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 5、国家奖学金不能与任何奖、助学金兼得,且占用一等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共33人,每班1人 |
该项目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1、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针对11、12、13级本科学生) 2、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 3、评选办法:每班1人,在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25%,且学积分80分(含)以上的学生中,选择贫困生等级最高的学生(同等贫困生等级中有排序前后之分)。 4、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积80分(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热爱本专业,立志在本专业做出贡献。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
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 |
共4人,每个专业1人 |
1、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只针对13级本科学生) 2、资助金额:5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本专业,立志在本专业做出贡献。2)奖励给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若第一名取得了国家奖学金资格,该奖项给予专业排名第二的同学;若同一学生同时满足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资格,只能获得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的申请。 | ||
KDT极东机械奖学金 |
3 |
该项目由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茂洪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按照《北京林业大学“KDT极东机械”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机械、自动化、电气三个专业大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个专业各1名)。 2、资助金额:6000元/人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生活朴素,勤俭节约;2)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年级前20%,入学后补考科目不得超过一门,具有评优资格。 | ||
新科鹏举奖学金 |
4 |
1、资助金额:1800元/人 2、资助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3)诚信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平均学积分85分以上。 |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
1 |
1、 该奖学金的申报已结束并在工学院网站上公示。 2、 资助金额:10000元/人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名额分配见附件 |
1、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2、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 ||
三好学生 |
大二、大三 每班3人; 大四每班2人 |
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北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分积在80分以上,班级民主评议。 | ||
优秀学生干部 |
2人/班 |
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北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学分积必须75分以上。 | ||
优秀宿舍安全员 |
8 |
1、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住宿本科生(针对11、12、13级宿舍) 2、申请条件:1)对宿舍各项工作做出切实工作,积极组织宿舍成员参加各项活动;2)所在宿舍安全及卫生情况良好,无不及格现象,星级宿舍优先评选;3)积极参加宿舍设计大赛,在宿舍设计大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4)所在宿舍无火灾隐患,在年度防火安全演习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每个宿舍至多可申报1人。 4、名额:学院11、12、13总人数/6*5% | ||
学术优秀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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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单科竞赛成绩优秀奖励200、300、500、800元/人,优秀学术论文奖励300-500元/人。学术优秀奖学金不能是科研立项和挑战杯相关的申请,所有申请需上交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第三作者不具备学术优秀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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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十三条的规定,班级学习成绩比前一学年前进10名(含),500元/人。 |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19 |
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不同申报情况可获奖励100、200元/人。申请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涉及文体工作组织者、学生干部,或在文体大赛中获奖者。 | ||
外语优秀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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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十五条的规定,首次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626分以上,六级601分以上,300元/人。外语优秀奖学金今年是最后一年评选,明年将取消。 | ||
社团活动奖学金 |
社团单独下通知 |
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十六条的规定,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100元/人,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 ||
其他单项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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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北林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有关奖学金的相关规定,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或其他领域有显著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 ||
助学金类 | ||||
助学金名称 |
名额 |
资助项目介绍 | ||
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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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顺序发放,不再另行报名。 该项目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具体评选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执行。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针对全院各年级学生) 2、资助金额:一等为3500元/人,二等为2500元/人(350元/人·月,250元/人·月,分10个月发放)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通过贫困等级认定,生活俭朴。 | ||
“冠林”助学金 |
5 |
该项目由北京冠林盈科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具体评选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冠林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1、资助对象: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贫困生。 2、资助金额:2500元/人 3、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4)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自我完善;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
丰华镇远攀登助学金 |
4 |
1、资助金额:4000元/人 2、资助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2)生活朴素,勤俭节约;3)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4)学习刻苦,入学后补考科目不得超过一门(相同条件下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主)。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孤残(失去双亲或具有残疾)学生;2)革命烈士子女和属于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4)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5)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 ||
新科鹏举助学金 |
4 |
1、资助金额:1800元/人 2、资助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3)诚信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贫困生。 | ||
基金类 | ||||
卓越人才培养基金 |
7 |
1、资助金额:7000/人 2、资助条件:1)工学院大二学生。2)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3)工学院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及专业排名达到本班级前5%,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5)在学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者金奖级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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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需要个人及班级完成的工作一览表
工作内容 |
交材料时间 |
工作要求 |
国家奖学金 |
10月12日13:00-17:00 |
提交国家奖学金报名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一。交至学研C823。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0月17日24:00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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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二。 |
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 |
上交电子版申请书,要求1000字以上。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上交电子版申请书,要求1000字以上。 | |
KDT极东机械奖学金 |
上交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三。 | |
新科鹏举奖学金 |
上交社会奖学金通用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四。 | |
“冠林”助学金 |
上交电子版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见附件五。 | |
丰华镇远攀登助学金 |
上交社会助学金通用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六。 | |
新科鹏举助学金 |
上交社会助学金通用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六。 | |
卓越人才培养基金 |
上交电子版申请书,要求1000字以上。 |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电子版班级统计表,见附件七。 | |
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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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后期进行审批 |
学术、文体、外语优秀,学习进步奖学金 |
10月17日24:00点前 |
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要求1000字以上。其中学术、文体优秀奖学金申请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0月17日21:00-22:00交至学研C823。 |
优秀宿舍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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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见工学院网站新闻 |
优良学风班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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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见工学院网站新闻 |
七、特别说明:
1、2014年评优工作中,电子版申请书、表上交和学工系统申报同时进行,其中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学院公示确定名单后再进行学工系统填报,否则系统不予认定。评定以17日上交各类电子版申请书、表为准,如果只进行学工系统填报也将不予认定。凡是错过上述电子版申请书、表上交时间将不予认定,后果自负。
2、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需进行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申请工作已经完成,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学工系统助学金的申请填报,目前系统里暂无助学金项。注意:社会类助学金电子版申请书、表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3、任何学生弄虚作假,违规申请,影响学院、学校评优工作,一律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学生课程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综合素质得分以学院三榜公示的得分为准。参评所涉及的成绩为2013-2014学年内所取得的成绩。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任何奖、助学金兼得,但可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宿舍安全员荣誉称号兼得。
6、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仍在原班级进行。
7、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定,必须经过班级召开正式班会、严格进行民主评议。到会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班会有效,申报人得票数超过到会人数一半方有资格申报。班级上报名单时,依据班级参评名额以同学得票数进行排序。凡未经全班同学讨论的结果,视作无效结果。
8、班级无《班级工作手册》,取消其优良学风班的评选资格。
9、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杂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10、本制度解释权归工学院团委。
工学院团委
2014.10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报名表.doc
附件三:kdt奖学金申请报名表.doc
附件四:社会奖学金通用申请表.doc
附件五:冠林助学金申请报名表.doc
附件六:社会助学金通用申请表.doc
附件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doc
工学院2014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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